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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我市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基本

养老保险扩面情况的调研报告

池州市社保局  宋敏

(2005年12月12日)

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不断完善,一方面原国有、集体企业逐步退出原有经济系列,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高峰相继到来,再加上社会消费水平逐年递增,从而使我市养老保险扩面显现出新情况,面临着新问题。现就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调研情况总结如下:

一、基本情况

养老保险作为国家最先推行的社会保险险种,由于起步早且涉及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,经过二十年的努力,目前我市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及其职工基本上都已参保。但是,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,各种类型的私企和个体户形成了新的主要就业渠道,吸纳了不少人员,由此可以看出,今后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扩面是养老保险工作的重点,同时也是难点。主要表现在参保户数人数比率很低;业主参保积极性不高,缴费情况较差等方面。

近年来,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采取积极措施,把私企和个体户扩面当作重要工作来抓,并进行了各种尝试,取得了一定的进展。但是按当前的情况看,整体进度缓慢;扩面难度很大,工作压力较重。

据调查统计,当前我市共有登记在册私营企业1721家,已参保211家,占应参保企业的12.3%;有个体工商户43628户,已参保990户,占应参保户的0.023%。

以上调查数据显示,问题相当严重,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市养老保险工作的稳定健康发展。

二、存在问题及原因

我市目前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存在结构,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。一是改革开放初期下海经商和进城农村剩余劳动力办实体的;二是原有的国营、集体企业通过改组改制、转让、拍卖后从新形成的;三是通过实行招商引资和发展小城镇建设、完善城区服务功能兴起的第三产业。分析上述结构人群成份和实际情况,扩面难问题除养老保险关系出现重叠,扩得了面,扩不了人等客观原因外,其主要问题集中体现在这几个方面:

一是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业主思想认识不到位,参保意识淡薄。大多数私营业主在利益的驱动下,只考虑短期成本,很少自愿参保,他们只担心自己眼前的利益,不顾企业和职工的长远利益,错误的认为自己的企业刚刚起步,现在参保为时过早;另一方面抓住职工就业难的心里,不愿为他们缴纳养老保险费,再加上职工队伍的不稳定因素,怕职工参保后走人,企业就吃了大亏,因此对参保有相当的抵触情绪。而个体工商户确以雇工是家里人、亲戚、朋友帮忙等借口为由拒绝为雇工参保。

二是私营企业用工制度不规范,不履行劳动合同签订手续。在私企从业人员中,有相当一部分人员未与企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。一方面私营企业主强调新工人进厂(店)时间短,在试用期,或为临时工、季节工等理由不与职工签合同;另一方面迫于当前的就业压力,员工为了保住来之不易的工作,不敢向私营主提出过多要求,自我维权意识不强,使私营企业主轻易逃避本应由其承担的缴费义务。

三是政策宣传不到位,相关法规不健全。虽然养老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强制性保险,但目前我们的宣传手段、形式的单一化(发文的模式),加上经办机构存在人少事多、经费不足等客观因素,使得养老保险政策处于阶段性,不能及时送到基层,很难深入人心。特别是政府与私营企业、个体工商户之间联系渠道不畅,使得他们对养老保险认识模糊,普遍对参保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。目前政策规定对以前没有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,只能从参保之年起缴费,不得追溯补缴,相当一部分从业人员,因年岁偏大,达到退休年龄时而达不到规定的十五年缴费年限,就不能享受养老待遇,这部分人员难以参保。再者私营企业关倒后,其业主或员工是农业户口的,没有从新就业就不能继续缴费,直接影响其缴费年限和养老待遇,使有些企业望而止步。

四是管理缺乏沟通配合,政策措施落实乏力。在市场经济下,争对以小、多、散、动为特点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这一新的管理服务对象,缺乏新的有效工作手段,仅仅依靠劳动部一家显得孤掌难鸣,实难作为,而工商、税务等部门对不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,在责令停业、吊销营业执照方面尚无章可循。因此,当前对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参保力度上相对软弱,在行政手段上更是缺乏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,使得政策落实乏力,形成了个私企业参保“盲区”。

三、对策与建议

(一)加大宣传力度,提高个私业主及劳动者的参保意识。依托广播、电视、信息、专栏等种媒体,广泛宣传,使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,还可以学习借鉴商业保险的经营模式和宣传理念,服务上门,跟踪到位。充分发挥“协理员”的作用,允许他们把扩面对象扩大到个体工商户领域。

(二)加强政策研究,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。要转变思想观念,解放思想,打破参保瓶颈,扩大参保范围,降低参保条件,尽快出台相关规定,对现有养老保险政策进行完善,使所有劳动者都能享受养老保险,而不受过多条件的限制。比例:如何解决参保年龄偏大问题;农业户口从业人员失业后续保问题等。

(三)理顺劳动关系,规范用工行为。扩面工作要从源头抓起,主要是抓好劳动合同管理。劳动合同是私营企业和职工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,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规范用工合同,明确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针对从业人员的复杂结构情况逐个企业清理,登记造册,及时签订劳动合同,确保私营企业依法用工、依法参保。

(四)增强服务功能,强化服务意识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主动出击,做到热情周到,尽可能上门服务,方法上要灵活适用,管理上要科学透明,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,争取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任。通过设立专门窗口、服务网点和网络服务体系,保证参保对象办理手续、咨询等方面简单、方便、快捷。

(五)形成部门联动,齐抓共管。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参保是一项复杂的难度较高的工作,它涉及劳动保险、工商、税务、工会、街道等各个部门,需要社会各方的支持。单靠一二个部门,工作很难开展。要争取政府支持,实行各部门分工负责制,各司其职,利用各部门的管理职能和权限,动员和强制相结合,齐抓共管,督促私企和个体工商户积极配合参保,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

总之,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加养老保险是大势所趋,也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,虽然当前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,但只要政府重视,通过社会多方面共同努力,认真研究和解决好这些困难和问题,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扩面工作一定能够取得进展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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